A:
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,完成交易後,若您並非勾選「統編(公司戶)發票」,將不主動寄送紙本發票。
每逢單月26日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將進行發票對獎作業(已索取紙本、已捐贈及已作廢發票除外),製作中獎清冊後交付3GUN,將於開獎翌日起10日內,以掛號寄送中獎發票。
相關規定請參考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( 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 )。
注意事項:
※『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』每一筆訂單之發票僅開立乙次正本,若遺失恕不補發。
※ 訂單成立後請恕無法異動發票格式,還請於成立訂單時確認是否開立『 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 』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,若未於訂單內勾選,一律將優先以電子發票為主,還請見諒。
※ 如您已辦理退換貨及訂單金額變動,本發票將作廢。